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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谊路街道工作职责
日期:2016年9月19日 作者:[宝山友谊街道] 阅读数:
 

  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办事处是宝山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,受宝山区人民政府的领导,依据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。
  其主要职责是:
   (一)指导、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。
   (二)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。
   (三)兴办社会福利事业,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。
   (四)负责街道监察队的建设和管理。
   (五)开展计划生育、环境保护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科普、体育等工作。
   (六)维护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妇女、残疾人和归侨、侨眷、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。
   (七)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,开展治安保卫、人民调解工作。
   (八)开展拥军优属,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。
   (九)参与检查、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共建筑、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的落实、验收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、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。
   (十)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。
   (十一)管理外来流动人员。
   (十二)领导街道经济工作。
   (十三)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,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。
   (十四)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。

   地址:宝山区牡丹江路1299弄1号
   邮编:201900
   电话:66595022
   传真:66595183(机要)、66595182(白天)、  66595023(夜间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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