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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做好党的忠诚卫士
日期:2014年4月14日 作者:[友谊街道] 阅读数:
 

  一、深刻认识贯彻中央“八项规定”重要意义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继续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,坚定不移反腐败,强调要抓好作风建设,并且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“八项规定”,得到广大干部群众衷心赞誉和拥护。随着从上到下的一系列转变作风的生动实践,越来越感受到,必须以踏石留印,抓铁有痕的劲头,坚持不懈落实好“八项规定”,并以此为切入口,全面转变作风,密切联系群众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落实“八项规定”是新一届党中央执政兴国的基础工作,是党性和宗旨的要求,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党的迫切期待的要求,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,所以必须一抓到底,咬定青山不放松。要把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的要求拓展到各个领域,贯彻到各个环节,切实推动作风的全面转变。在此基础上,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,建立健全可靠的有操作性的制度机制,防止回潮反弹,防止故态复萌。
  二、如何贯彻好中央“八项规定”
  (一)严肃纪律,抓责任落实
 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责任。一要强化纪律意识。加强对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了解掌握党的纪律的具体内容、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,不断强化哪些应该做和哪些不应该做,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用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自觉性。二要加强监督检查。重点围绕政治纪律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、市委、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,以及各项民生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确保政令畅通。三要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。以领导班子为重点,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关键,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将“八项规定”的落实作为纪律建设和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,及时发现和严肃纠正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,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  (二)重点切入,抓勤俭节约
   中央“八项规定”是工作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和动员令,根本的是抓住了群众关心的重点,打破阻隔在党群关系中那面“无形的墙”。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出台以来,重点抓厉行勤俭节约,在规范公务接待、严肃整治公款吃喝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据统计,2013年全年宝山区级“三公经费”执行数为7400万元,同比下降约32%。下一步,要在“三公经费”管理和使用方面,严格落实控制措施,对公务卡制度、单一帐务制度、公车改革等制度执行情况,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和专项审计,充分运用好检查和审计结果。要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,从控制行政经费支出,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,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,加强财务审计工作,强化会议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财务审计,对于发现的问题,坚决予以纠正,绝不搞下不为例。
  (三)巩固深化,抓长效机制建设
  作风养成不会一蹴而就,要靠长期培养和良好氛围熏陶。因此,要加强制度建设,加大制度执行力,要坚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上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,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责任,对下属部门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现象,责令整改,严肃纠正。纪检干部要勇于担当,协助党政组织做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,加大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治力度,对不作为或违规违纪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理。同时,要建立抓好落实的长效机制,常抓不懈,形成常态。
  (四)加强监督,有效开展工作
 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等系列制度规定,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组织职能, 严格监督检查,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提供有效保障。
 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,以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为重点,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有效推动“四风”问题解决,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。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,制度面前没有例外,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力度,引导党员干部敬畏法纪。做好区纠风平台和市“12345”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的处理,积极回应群众诉求,有效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,加大跟踪督办力度。建立健全各项预警防范机制,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事项议事规则、决策程序的规定,重点强化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等的监督检查,坚持用制度管人、管钱、管事,体现工作实效。
  (五)打铁还需自身硬
  纪检干部自身是否过硬,作风建设做得如何,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和评价。作为一名基层纪检查干部,要协助党委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,带头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市委实施办法和本区相关规定,严格管理,严明纪律,切实在转精神、改作风、提效能、服务基层等方面,作出表率,做好党的忠诚卫士。同时,要抓好自身业务知识学习,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,增强履职能力;要加大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,加强基层纪检员干部队伍建设;要强化对干部状态的动态分析和评估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,督促落实整改,做到关口前移。要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严肃工作纪律,自觉接受党组织、人民群众的舆论的监督,严防“灯下黑”。(友谊路街道纪工委 高松发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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